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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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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0636號游雅汀之指界測量函(112年4月12日上午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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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3司執恭字第6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游雅汀之指界測量函(112年4月12日上午9時30分)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636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游雅汀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恭股書記官謝怡貞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恭股
 

  • 發布日期:113-03-01
  • 更新日期:113-03-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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