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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013號趙鳴燕之書狀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元
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橋院雲民元111年度訴字第10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趙鳴燕之112年8月30日準備書二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01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8月30日準備書二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楊芷心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