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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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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1013號趙鳴燕之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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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元  
              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橋院雲民元111年度訴字第10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趙鳴燕之112年8月30日準備書二狀繕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訴字第101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112年8月30日準備書二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楊芷心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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