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6511號陳韋琳即陳珮琳之拍賣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8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恒字第7651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韋琳即陳珮琳之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76511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陳韋琳即陳珮琳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恒股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