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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0046號吳高德之拍賣通知(113年4月10日第三次拍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恭字第30046號
(委外案號:113橋金職申字第3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高德之拍賣通知(113年4月10日第三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0046號債權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高德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橋金職申字第30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申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0 日
民事執行處恭股書記官謝怡貞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恭股
- 發布日期:113-03-25
- 更新日期:113-03-25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