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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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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000322號曾昭維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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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山三


主    旨:公示送達曾昭維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聲字第322號曾昭維聲請沒入保証金案
          件。
      二、應送達之文書,節本如下:聲請駁回。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30日
          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書記官  顏宗貝






函 稿 代 碼:C055-35 公示送達函(三十日)訴訟文書-文采
股       別:山三股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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