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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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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55501號朱啓賢即視界企業社之通知分配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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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服字第5550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啓賢即視界企業社之通知分配期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5501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朱啓賢即視界企業社間拍賣抵押物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服股書記官黃鈺玲

  • 發布日期:113-04-03
  • 更新日期:113-04-0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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