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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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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單禁沒字第000001號DAO MINH TUAN 之裁定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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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公示送達DAO MINH TUAN 之裁定正本 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單禁沒字第1號DAO MINH TUAN 聲請單
          獨宣告沒收違禁物案件。
      二、應送達之文書,節本如下: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含包裝袋貳
         只,驗後淨重合計零點貳陸肆陸公克)均沒收銷燬。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30日
          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書記官  陳喜苓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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