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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36號康宜誠之開庭通知(言詞辯論期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忠
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橋院雲民忠113年度訴字第23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康宜誠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3年度訴字第236號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康宜誠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法庭3行
言詞辯論。
四、被告康宜誠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邱秋珍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