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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03242號卓森福之通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助才字第3242號
(委外案號:113橋金職申字第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卓森福之交付書狀通知函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3242號債權人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卓森福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3橋金職申字第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申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才股書記官程淑萍
- 發布日期:113-04-15
- 更新日期:113-04-15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