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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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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69號厲彥萍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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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知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橋院雲民知112年度訴字第869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厲彥萍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2年度訴字第869號給付使用補償金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係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法庭三行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鄭珓銘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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