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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1636號楊頁之繼承人、黃友生之繼承人、黃水來之繼承人、黃丙興之繼承人、黃水恭之繼承人之優先承買通知函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112司執恭字第31636號
(委外案號:112橋金職申字第4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頁之繼承人、黃友生之繼承人、黃水來之繼承人、黃丙興之繼承人、黃水恭之繼承人之優先承買通知函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636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楊平宗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2橋金職申字第487號,聯絡電話:07-3351278 申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恭股書記官謝怡貞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恭股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