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單禁沒字第000028號洪漢邦之裁定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堅
主    旨:公示送達洪漢邦之裁定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 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3年度單禁沒字第28號洪漢邦聲請單獨宣告
          沒收違禁物案件。
      二、應送達之文書,節本如下: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含包裝袋貳
          只,驗後淨重合計壹點壹壹柒公克)均沒收銷燬。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登載報紙或通知公告之日起經30日
          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8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書記官  陳喜苓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