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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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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岡小字第000078號PAMONAG CORITA LAMATAN (瑞塔)之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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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橋院雲岡簡磋113年度岡小字第78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PAMONAG CORITA LAMATAN (瑞塔)之言
       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岡小字第78號返還不當得利事件。
      二、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6日上午9時37
        分,在本院岡山簡易庭第二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五、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翌日發生效
                  力。


                  書記官  曾小玲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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