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3年度審訴字第000232號蘇素雅之裁定正本、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各1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晴四
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
113橋院雲民晴四113年度審訴字第232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蘇素雅之裁定正本、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受理113年度審訴字第232號程聰訓與蘇素雅遷讓房屋等等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起訴狀及附屬文件繕本、民事準備書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蘇素雅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於2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陳瑩萍
- 發布日期:113-04-23
- 更新日期:113-04-23
- 發布單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